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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取药须知

1. 取药前请先交清所有药费,交费之后,处方当日取药有效。
2. 患者凭处方及收费单据取药。
3. 取药时请当面点清药品。
4. 依据《药品管理法》相关规定,药品属特殊商品,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,药品一经发出,不予退换。
5. 根据社保局工作要求,我院“特定门诊药品”请在正常上班时间(即星期一至星期六的正常上班时间,每天的急诊值班时间及星期日除外)来划价及取药。
6.对于急诊病人,孕妇,行动不便老人,残疾人可优先划价,取药。